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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1

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体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省2025-11-06

项目概况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体检项且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112113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度体检项目

1.2项目编号:JLYH-2025-026

1.3采购需求:为长春市绿园区消防救援大队提供体检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1.4预算金额:人民币27.90万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27.90万元

1.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体检服务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卫生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涵盖体检科目所需的诊疗科室,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2.3.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3.3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16-2025111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

3.2方式: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将以下材料以加盖公章的电子文件发送至邮箱(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磋商文件的递交

4.1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1211330(北京时间),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5.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