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2025年教室窗帘制作安装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LYSD-2025-ZB-HBZZXX2507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市辖区,房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2025年教室窗帘制作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7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2025年教室窗帘制作安装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2025年教室窗帘制作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2025年教室窗帘制作安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团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口是团否;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经营状况:在近三年内(2022年11月05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法律、行政法规、比选文件关于“合格比选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5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购买。比选申请人携带如下资料领取比选文件:单位
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注明授权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报名及
比选文件的领取事宜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后的资料。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1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大石河实验小学2025年教室窗帘制作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LYSD-2025-ZB-HBZZXX25071
3.采购方式:比选
4.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27万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金额为准)
5.采购需求:供货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6.供货期限:45天日历日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否。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