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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ICU管理系统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2

灌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ICU管理系统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JSGH-202511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

一、采购条件

本灌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ICU管理系统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灌云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规模:根据灌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灌云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并对分院进行一体化管理运营。为满足分院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需求,新建重症医学科(ICU),现需配套采购专业的ICU信息管理系统,以保障危重患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第四称“项目需求”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灌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ICU管理系统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灌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ICU管理系统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6日17时30分到2025年11月13日17时30分

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PDF发送至邮箱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

六、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

七、其他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JSGH-20251103

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医院东院区ICU管理系统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70万元,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根据灌云县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灌云县人民医院新建分院,并对分院进行一体化管理运营。为满足分院区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需求,新建重症医学科(ICU),现需配套采购专业的ICU信息管理系统,以保障危重患者的医疗质量与安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约期:成交单位须在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实施部署,接受验收。保质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格式。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若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

3.1、发售标书时间:2025年11月6日17:30-2025年11月1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将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PDF发送至邮箱

3.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注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发出的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报名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现场接收截止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