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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发布日期:25-11-06 浏览次数:4

2025年度@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项目名称: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

采购编号:YFGL-202511001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945,000.00

项目内容:

序号采购内容数量/单位采购预算备注1东莞市水乡中心医院医用气体供应服务1项¥945,000.00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附件3.1资格声明为准);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4①投标人须具有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证书许可范围须包含医用氧气。(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气、氮气、氩气、液氧、液氮、二氧化碳等医用气体(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氧(压缩的或液化的)、氮(压缩的或液化的)、氩(压缩的或液化的)、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④投标人或委托的运输单位须具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委托运输的还须提供委托运输的合同或者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7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6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30至15:00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