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温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一、采购条件
本东海县温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59.00000000万元,采购人为东海县温泉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东海县温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东海县温泉中学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 项目编号:Z320000A0010001BM1BM0013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本项目每月委托运营外包费用不得高于每月食堂营业收入的24%(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与校外供餐管理的通知·苏教发函〔2024〕82号文),每月主辅材支出比例保持在75%以上(备注:每月盈余到学期结束公示返还给学生,计算公式:盈余=每月学生刷卡总收入-食堂工作人员用餐费-每月主辅材支出-每月委托运营外包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
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间如师生满意度调查低于80%,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6. 采购需求:采购人负责提供相关设施设备,负责食品等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委托运营商负责提供食堂管理、厨师团队和服务人员,负责食堂设施设备及餐具的维修保养和清洁维护,负责原材料使用管理、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服务及餐具用洗涤消毒、原料入库、出库搬运等服务,保证就餐人员按时就餐,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现场查询核实。)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06日至2025年11月12日17:3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材料费5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需提供如下资料:①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明,法人本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即可);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校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不得报名。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15:00: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5:00:0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接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