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装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DSD25MZFCF10122)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梅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装修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1.92476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装修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装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梅州市嘉银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装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 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2.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5供应商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供应商单位注册,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6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专职安全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专职安全人员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料)【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7供应商开标前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在梅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8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企业及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该平台的网页打印件或截图【若是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2.9已依法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2.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联合体牵头人须对该项目负全部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负连带责任。①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须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联合体协议书中至少需明确分工内容及各方权利和义务)。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响应)。;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7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3日17时30分
售价(元):3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5时00分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先 生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