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胶带机安装一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380万立方米/年建筑用花岗岩矿开发项目生产加工区EPC项目胶带机安装工程一标招标人为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业主为惠州交投平海绿色石场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平海镇寨头矿区
2.2 规模:主要产品为碎石骨料,设计年开采石料380万立方米/年(988万吨/年)
2.3 计划工期:72天。
2.4 招标范围:隧道胶带机、山上加工区胶带机和中间料库至回笼筛分胶带机设备(含驱动装置、托辊、传动及改向辊筒、伸缩头、皮带称、犁式卸料器、重型卸料车、除铁器、清扫器、遮尘帘、防跑偏装置、逆止器、胶带、防护罩、胶带硫化接头等)的安装,包括设备的吊卸、转运、开箱清点、验收、清洗、保管、组装、安装、调试等。
2.5 标段划分:胶带机安装一标
2.6 其他:根据项目需要自行增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4 ?自2022年10月1日以来承接过50万元以上的机电安装工程业绩。
3.5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各成员提供)。
3.6 投标委托:如投标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附授权代表在投标前6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投标;当出现以上情况时,相关投标均无效,将做废标处理。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资格。
3.10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但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任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三)其他:
3.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配备人数 1 个。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个人诚信不良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相关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发布有效期内的企业不良记录、发布有效期内的人员不良记录、失信黑名单发布的信息为准。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自2022年10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
3.15 □其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