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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县乡镇垃圾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08 浏览次数:1

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湘潭县乡镇垃圾转运服务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湘潭县(请登录)


2.2 项目规模:湘潭县全域乡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2.3 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为17 个月,自2025 年12 月1 日起至2027 年4 月30 日止(具体以确认


时间为准,上述合同服务期内若政府与光大天易环保能源(湘潭)有限公司的项目委托终止,则此合同终


止)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湘潭县全域乡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能满足招标的服务供应能力;

(3)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


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 个同类或类似服务的合同


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供应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8)投标期间未被招标人或其上级管理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 年11 月17 日17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前(请登录)报名参与本次招标。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