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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中心医院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3

信阳市中心医院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DDL-2025-502

2、项目名称:信阳市中心医院应急物资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5496.00

最高限价:435496.00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包最高限价()GDDL-2025-50信阳市中心医院应急物资采2购项目(二次)435496.00 43549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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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卫生应急服装、个人携行装备、后勤保障装备。(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项目产品技术标准与要求”)

5.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所有物品设备运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5.4质保期:三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0、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单一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难以充分竞争保质保量,为保障项目的充分竞争性及保质保量的完成,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则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511日以来连续3个月的已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月份提供);

3.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其他说明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时间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承诺不转包不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1111日至2025111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信阳市。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相关资格证明文件现场报名。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

4.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51121900(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1121900(北京时间)

注: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cg10014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