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受江苏省国信集团(宁国)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招标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 项目概况: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宣城宁国市霞西镇境内,电站距宁国市、宣城市、江苏南京、上海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20km、60km、180km、250km。电站接入系统便利,受、送电条件良好。电站建成后主要承担江苏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及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装机容量1200MW(4×300MW),为日调节纯抽水蓄能电站,额定水头514m。本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包括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地面开关站等。
本电站设备供货计划以4台机组分别于2030年4月30日,2030年7月31日,2030年10月31日,2030年12月31日投入商业运行作为参考。
2. 招标范围: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括:水泵水轮机及其附属设备、机组辅助设备系统、发电电动机及其附属设备、静止变频起动装置、发电机电压回路设备、机组状态监测系统、继电保护、计算机监控系统等及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保险、运输到目的地、交货、培训、安装指导、功能实现、现场调试和试验、整组调试和试运行、竣工验收及质保等。
3. 交货时间:按照工程进度预计首批设备交货时间为2027年12月(详见专用技术规范-第1章 一般要求 6. 设备交货进度表),具体时间以招标人指定时间为准。
4. 交货地点: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工地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5.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和本文件技术部分要求,取较高标准验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 通用资质条件
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文件证明其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须具有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进水阀等设备制造能力;
1.2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1.3 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主要设备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元器件检测能力以及其他设备成套能力,水泵水轮机、发电电动机、进水阀不接受贴牌代工以及任何分包、转包行为,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1.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和未处于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证明材料);
1.6 在最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所承担项目未发生因其设备缺陷引起的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提供承诺函);
1.7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投标文件,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开标后一旦发现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或提供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 特定资质条件
2.1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额定水头500m及以上、发电机额定功率300MW及以上,且已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设备投运业绩。投标人自愿参加水泵水轮机模型同台对比复核试验的,应提供针对本项目开发的水泵水轮机模型初步试验报告;投标人不参加水泵水轮机模型同台对比复核试验的,应提供相似容量、水头、转速并已投运机组的水泵水轮机模型最终试验报告。
业绩证明文件需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封面、工作范围、合同签字页,每个业绩至少提供一台机组的启动验收鉴定书或初步验收证书或其它运行证明材料等,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和工地总代表(现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分别具有担任抽水蓄能工程项目经理、技术总负责人和工地总代表(现场项目负责人)岗位的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履历证明、任职文件、业主证明等复印件,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1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中标后,以上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工地总代表(现场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提供承诺函)。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投标人可于2025年11月7日8:30时至2025年11月14日下午5:00时期间获取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