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航新能源乘用车采购谈判公告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山航新能源乘用车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五)项目需求:
1.预算限价:共计75万元
新能源7座车:15万/辆,采购三辆
新能源9座车:30万/辆,采购一辆
2.交付地点为:山东省内
3.车型:新能源(纯电)7座车及9座车
4.功能:需至少满足带LED行车灯、后驻车雷达、防抱死制动(ABS)、行车记录仪、冷暖空调等常规需求。
5.电池:磷酸铁锂或三元锂电池,需随车赠送快充设备,快充≤3小时以内满电。电池安全系数高,能够有效防范电池火灾。
6. 工信部续航能力≥400km。
7. 要求核心部件(电池电机电控)质保期5年以上或质保里程10万公里以上。
8. 全国联保能够就近提供售后服务及保养。
9.?汽车生产商及代理商均可参与本项目,代理商需提供汽车生产商的正式授权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
(五)近3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tim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中无严重失信信息记录。
(六)非山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山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山航淘汰供应商禁用期内供应商,非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供应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自2023年至今应具备至少5个以上(含)七座车或九座车的销售案例,且需提供对应发票及查验截图。
(九)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