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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财险曲靖市分公司办公楼楼顶及卫生间修缮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1

人保财险曲靖市分公司办公楼楼顶及卫生间修缮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人保财险曲靖市分公司办公楼楼顶及卫生间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编号:YSZJ-2025052)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批准并落实资金,组织本项目的磋商工作,采购合同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人保财险曲靖市分公司”)根据成交结果与成交人签署。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与磋商响应。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曲靖市分公司办公楼楼顶及卫生间修缮项目采购。

2. **采购范围**:拟采购1家供应商,按照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对办公楼楼顶及卫生间进行修缮改造,包括但不限于:一层、二层、五层、六层、七层、八层、九层、十层卫生间局部墙、地面、天棚拆除,重新新建、地面、顶面装修,水电改造。

3. **工程规模**:招标控制价含税价275153.07元。

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 **项目性质**:工程。

6.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具体开工至竣工时间以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为准)。

7. **项目建设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8. **质量要求**:符合设计要求,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50210-2018)》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及现行的国家和云南省质量验收规范和技术标准,确保满足项目使用需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资格。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 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具有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建筑装修改造工程业绩)实施案例,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合同关键页作为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签署日期页及盖章页等。

4.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5. 严禁列入采购人及其所隶属的中国人民保险各级机构的供应商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采购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磋商,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得分包、转包。

8. **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业企业资质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注册在本单位);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至今任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被否决,不进入磋商、详细评审等后续环节。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1. **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拟报名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扫描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 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00分。

2. **响应文件的递交**:现场递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封装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代表准时参加。

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

    (2)未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磋商公告要求获取磋商文件的。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