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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江新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0 浏览次数:1

湘江新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受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 输局)的委托,对湘江新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发布公告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江新区“十五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CY2025-149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二、采购项目预算:395000元(人民币);采购最高限价:395000元(人民币)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供应商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4)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磋商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证。供应商自己注明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②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7月-2025年9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备案专业含公路规划咨询。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报名登记。

2、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3日(三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