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411、423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411、423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411、423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623
2.2 项目名称:中国航发南方工业有限公司411、423中心仓储业务外包服务项目;
2.3 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2.4 服务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2.5 招标范围:
411中心仓储业务主要涉及招标人411中心仓库负责的零件入库存储、零件出库、零件计量收发、齿轮及橡胶件入厂复验、齿轮返厂修理、零件包装及搬运、存储管理等相关工作。
423中心仓储业务主要涉及招标人423中心仓库负责的零件领用、零件入库存储、零件出库、零件计量收发、成附件送修、继续使用零件收发、修理转工件入库、辅料(含劳保用品)管理、废固物管理等相关工作。具体范围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2.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由招标人开展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审查并出具合格的审查意见且审查意见在有效期内,或其他军工一级保密资格单位开展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单位安全保密条件审查并出具合格的审查意见且审查意见在有效期内。
3.2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其中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无保留意见。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主要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有类似或正在执行的仓储外包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时提供合同关键页面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3.5其他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1.4.3项的任一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年11月07日至2025年11月22日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