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火炬集团园区充电桩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厦门火炬集团园区充电桩项目(一期)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4.3219万元,招标人为厦门炬晟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建设内容为数码广场、同业楼二期、智能制造三期、智能制造四期产业园充电桩项目、同翔产业园二期、同翔产业园三期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站,包含基建系统、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配合招标人完成运营系统的建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厦门火炬集团园区充电桩项目(一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厦门火炬集团园区充电桩项目(一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8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4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详见附件
1.招标条件
厦门火炬集团园区充电桩项目(一期)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建设单位为厦门炬晟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_,招标人为_厦门炬晟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
2.2项目建设规模:
本次建设内容为数码广场、同业楼二期、智能制造三期、智能制造四期产业园充电桩项目、同翔产业园二期、同翔产业园三期的电动汽车充电桩站,包含基建系统、供电系统、充电系统、监控系统,配合招标人完成运营系统的建设,具体规模详见“发包人要求”;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电力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总承包人须完成本合同项下电动汽车充电站工程能够达到国家、行业、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验收规范,完成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而需要实施的所有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1)设计范围:本工程设计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取得建设规划批准及供电方案答复书、完成电源接入方案的整体规划(含负荷计算)、勘察(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文件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及配合审核施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过程服务、施工图送审及后续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设计工作。(2)施工范围:工程建设所需的四通一平,电力配电系统(含电缆敷设)、充电桩安装、土建施工、场地硬化、场站相关设备(含计量设备、通信系统、监控系统、消防系统等)的安装调试,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及、培训、技术服务、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系统调试(接入)等直至所有设备交付使用工作。本项目工程施工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及为保证本项目功能指标、正常运行的所有必需的相关工程满足项目验收条件。(3)设备供货范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技术要求,完成工程建设所需的除甲供设备外的所有设备、设施、材料、辅材等(包含但不仅限于充电桩、电力电缆、照明系统、箱变、道闸改造、标准化施工等)的采购、运输、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4)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以及试运行验收通过后的质保责任及缺陷责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总价3043219元。
备注:投标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本项目最高总价限价。
2.5.工期要求:
总工期为12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取得供电方案并完成施工图的设计、主要设备的选型及技术文件编制,收到建设单位(代建单位或监理单位)的开工通知且完成施工图技术交底后开始计算施工期,60天内完成竣工验收。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最新版《电动汽车充电站设
计规范》(GB/T50966-
2024)及其他国家、省、市和行业制定的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规范》(NB
/T 33004-2020)及其他国家、省、市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和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和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资质类别、等级)。
(2)施工资质要求: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总承包能力。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已换发电子证照的,提供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证照:未换发电子证照的,提供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本招标项目接受_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_2个,且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
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
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②电
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③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三项要求满足其中任意一项即可。项目负责人具备第③项的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3.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4.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拟派出担
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
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执业资格、职称要求等)。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6.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
—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投标人不得将主体工程或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_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8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5年11_月14_日17时00分00秒获取招标文件(含清单等附件),招标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图纸/元,售后不退。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万元。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11月_28日上午09时30分之前提交。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