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HZB20251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已经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中期票据承销商选聘;
2.2发行方式:公开发行;
2.3发行额度:不超过14.8亿元;
2.4发行期限:不超过30年(含30年);
2.5发行计划:取得交易商协会批复两年内分期发行完毕;
2.6发行币种:人民币;
2.7发行品种:中期票据;
2.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2.9项目实施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10招标范围: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资格的银行类和证券类金融机构组成承销团队;
2.11服务内容:组织经验丰富的专业团队为长发集团中期票据撰写注册发行材料,协助长发集团共同协调会计、法律、评级等中介机构开展注册发行相关工作,完成项目的全流程上报及与交易商协会审核人员的沟通工作,在发行前为长发集团提供切实可行的发行建议或方案,并完成债券承销发行工作,以及后续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
2.12:服务要求: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双方的合同约定,从事经营活动。
2.13承销费率(最高限价):自主报价,不超过实际发行成功额度的2%%/年;
2.14选聘方式:选聘排名前10的金融机构组成发行机构储备库,具体发行安排及额度在发行前确定;
2.15被选聘单位可以代总公司承揽业务(总公司只能委托一个分支机构投标);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承销商资格的银行类和证券类金融机构;熟悉中期票据申报发行程序、具备债券承销能力;具有专门负责非金融企业债券注册发行及承销业务的部门和熟悉相关业务规则的专业人员。配备专业服务团队,负责组织和协调包括与发行有关的律师、会计等中介机构。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具有和相关大型集团合作方面的成功经验,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具有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承销发行的成功案例。
3.4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0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需提交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分支机构投标的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