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社保卡集中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社保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国工商银行新疆分行社保卡集中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社保卡集中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三年
2.4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5预估金额:765.0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2.6后续实施规则:各二级分行根据发卡计划提出社保卡采购需求,由一级分行按照排名优先规则,根据供应商入围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按照60%份额下单采购,第二名按照40%份额下单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需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惩戒等情况(下载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招标发布之日至开标当日)。
3.3投标人须承诺: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与中国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接受本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或辖内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招投标全过程期间发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投标人之间存在董监高、受益所有人、实控人任一角色重复,投标人之间相互持股达到20%及以上、投标人之间为分支机构关系。满足以上任一条件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无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离职人员是指与工商银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含办理离退休手续)不满5年的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各机构项目主管部门经办人员、审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及机构负责人等;各机构集中采购管理从业人员等,下同)为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涉金融业务的销售部门人员的情况;须承诺无与中国工商银行离职人员及其实际控制企业签订咨询、顾问或类似协议等情况;如发现相关情况,将立即向中国工商银行告知相关信息。(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人须承诺:可以开具供招标人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00至19:00
4.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方式:
线下获取: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人身份证明书(包含法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联系电话、可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号)(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包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联系人、联系电话、可接收电子版招标文件的邮箱号)(加盖公章、法人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料需提供一套作为获取招标文件资料留存)获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及不合格的投标人不予接受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售价(元):300元(现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11:00,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