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火车车厢智能摘钩机器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火车车厢智能摘钩机器人改造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十里泉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十里泉发电厂
2.2 项目规模:对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三套翻车机系统配套建设自动摘钩机器人系统,在原人工摘钩区域或对侧,部署摘钩机器人移动平台、机器人本体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机器人替代工人执行摘钩作业的要求。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翻车机系统-火车车厢智能摘钩机器人改造(CHDTDZ046/19-SB-01501):对华电国际十里泉发电厂三套翻车机系统配套建设自动摘钩机器人系统,在原人工摘钩区域或对侧,部署摘钩机器人移动平台、机器人本体及配套设备设施,满足机器人替代工人执行摘钩作业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翻车机系统-火车车厢智能摘钩机器人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3项自动摘(复)钩机器人系统建设业绩,其中至少包括1项火电厂翻车机自动摘(复)钩机器人系统投运业绩(须提供投运证明或用户使用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结算发票(合同分为多次支付的,提供发票1张或以上)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0 08:36到2025-11-17 17: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