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县柳城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东源县柳城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东源县柳城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HYJZ202510029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源县柳城镇圩镇及周边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28524.85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内用户需求书。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8)项目所属行业:建筑行业。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C)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d)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2、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挂网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网页打印件。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获取磋商文件
1.获取方式:前来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资料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购买采购文件时提供);
(3)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河源市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30。
十、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河源市。
十一、磋商时间:2025年11月21日09:30。
十二、磋商地点:河源市
十四、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