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大地环境修复有限公司-宿迁豫星项目污水处理服务谈判采购招标公告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
七、服务内容:成交供应商负责宿迁豫星项目服务污水处理服务,工艺为絮凝沉淀+芬顿氧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能力30m3/h。废水处理约5.5万方。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工期为 150 日历天,安装调试为 15 日历天。具体进度需配合项目整体施工进度要求,进行及时调整。
十、服务地点要求: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江山大道西侧雁荡山路1号。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度或20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成立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类似项目污水处理服务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业绩以合同签订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电工人员均须提供有效的电工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谈判。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获取:2025年11月10 到 2025年11月17 23时59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