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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项目四个中药颗粒品种委托中试及加工项目

发布日期:25-11-11 浏览次数:2

2025年度@东光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项目四个中药颗粒品种委托中试及加工项目

项目概况东光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项目四个中药颗粒品种委托中试及加工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ZB-2025-034

项目名称:东光县中医医院中药制剂研发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项目四个中药颗粒品种委托中试及加工项目

预算金额:19.5万元

最高限价:19.5万元

服务需求:四个传统工艺中药颗粒制剂,已完成前期工艺及质量标准研究,按照研究工艺完善中试工艺并加工四个品种每批三批样品,对微生物检验做方法验证研究,按研究质量标准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书,稳定性实验的微生物检验项目

服务期:委托加工期限为三年,自合同签订起算。本次中试及加工后,待招标方取得传统工艺医疗机构制剂备案号后,中标单位仍需根据招标方需求为其生产加工制剂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需具《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

(2)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

(1)营业执照;(2)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原件(4)《药品生产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药品GMP证书》。

时间:2025年11月12  日至2025年11月18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河北省沧州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