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屯煤矿环境污染物第三方监测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概况:根据菏泽市生态环境局环发【2015】45 号《关于各县区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委托第三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通知》要求,委托具备环境监测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矿井废水、废气、噪声污染物进行监测。
1.2.采购范围及要求:矿井环境污染物监测、高盐水处理站产水检测。
1.3.实施地点:郭屯煤矿
1.4.服务标准:质量验收合格。。
1.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2 个月。
1.6.最高限价:6.3 万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供应商报价金额必须低于最高限价。
1.7.结算方式:固定总价。此价格为?含税价格□非含税价格。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或电汇,采购人支付款项前,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挂账后根据甲方资金计划情况支付。
付款时间、期限及比例:按照甲方要求,乙方出具监测报告并通过甲方验收 合格后。乙方开具全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60 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 的10O%。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含分公司),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备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监测能力);
2.2 为保障环境污染物第三方监测工作顺利开展,投标方需提供涉及的环境监测检测服务业绩证明。业绩只作为加分项,不作为否决项。
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3 年内(2022 年1 月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3.采购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 年11 月10 日起至11 月18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获取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