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湾核电基地土建项目设计框架合同(2026年-2028年)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大亚湾核电基地土建项目设计框架合同(2026年-2028年)(招标项目编号: CGN-202511030008 ),已通过审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且已落实,本项目为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和岭东核电有限公司联合招标,招标阶段由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招标人组织招评标工作并确定中标人。招标完成后,将由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岭澳核电有限公司和岭东核电有限公司共同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为了大亚湾核电基地电厂(大亚湾、岭澳、岭东核电站非核区域,以下简称厂外)及大亚湾核电基地办公生活区基地建筑物与构筑物的使用安全和美观,电厂每年有零星装修改造、景观绿化、构筑物新建、边坡加固等土建工程实施。为提高项目实施效率,需要长期有一个具备相应设计资质及设计能力且相对稳定的承包商从事零星、紧急土建项目的设计、评估、咨询等相关技术支持工作,具体工作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发出工作需求执行。
招标内容与范围:大亚湾核电基地厂内及办公生活区零星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加固等项目的设计服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强弱电、给排水、暖通、消防、绿化、道路等专业设计。配合建设单位的规划报审、报批报建、施工图审查、消防报审等相关工作和其它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执行本框架协议的土建项目的设计及相关技术支持。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后至2028年12月31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资质证明文件。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全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须提供近 3 年(2022-2024)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4.业绩要求:无。
5.信誉要求:无。
6.人员要求:无。
7.其他要求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投标人将被同时拒绝。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1日 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7日 17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