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七批产业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七批产业项目 已由 灵寿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灵数政投资【2025】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衔接资金100% ,招标人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第七批产业项目;2.2建设地点:灵寿县青同镇北贾良村;2.3项目建设内容:一标段:灵寿县肥源养殖场鸡场建设二期项目采购蛋鸡养殖设备1套、建设恒温智能化蛋鸡房1栋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标段:灵寿县恒霄家庭农场肉牛养殖场建设项目建设牛舍5栋及相关配套设施;2.4计划工期:9历天;2.5质量标准:合格;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7最高限价:一标段:2784866.88元,二标段:3967336.63元。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新版资质乙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2)各投标人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在本项目工程建设中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各标段序号由小到大的顺序进行评审,若投标人在前面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在后续标段中仅正常进行商务、技术、报价的得分计算及排名,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按名次顺序递补推荐。(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5-11-11 00:00:00 至 2025-11-17 23:59:59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