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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国家气象站防灾减灾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5-11-11 浏览次数:1


靖边国家气象站防灾减灾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靖边国家气象站防灾减灾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54,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靖边国家气象站防灾减灾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54,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54,7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办公桌


购置办公家具一批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354,7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国家气象站防灾减灾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7)《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靖边国家气象站防灾减灾业务平台配套设施建设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及202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书;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完整的2024年度赋码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资信证明;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提供2024年11月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等),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8)信誉要求: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失信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从谈判文件发出开始至响应截止时间内);

(9)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投标信用(保证金)承诺书等(格式参照谈判文件);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并提供截图,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网址:https://www.ylcredit.gov.cn/)。   

备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人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3)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