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智慧审判电子卷宗信息采集购买社会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NWL-2025-051)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智慧审判电子卷宗信息采集购买社会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27.5万元,招标人为临高县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智慧审判电子卷宗信息采集购买社会服务(2025-2026年度)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高县人民法院关于智慧审判电子卷宗信息采集购买社会服务(2025-2026年度)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④若为自然人:提供“提供工商主管部门颁发的个体营业执照/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1.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1.7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提供查询结果并显示查询公告之日起时间的截图);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资格(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14时3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文件方式:登记获取,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到场须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加盖公章)。
3.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时3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