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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院内制剂原料中药饮片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1

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院内制剂原料中药饮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肝胆病医院院内制剂原料中药饮片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15,400,000.00元;


最高限价:1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为医院提供中药饮片及院内制剂原材料的服务,满足医院要求,符合国家及药品行业标准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周期一年(具体以实际医疗救治情况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包含:中药饮片;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证书)或近5年内的GMP证书或者近5年内的GMP符合性检查合格证明;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不存在不良行为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不存在行贿行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年内(2022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