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使用国信招投标管理服务平台,提供货物招标信息、工程招标信息、服务招标信息、电力招标信息等招投标信息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招标
栏目导航
热门阅读
服务招标

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1

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


1(年)


详见采购文件


4,400,000.00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本项目在第一年合同履行期满前30天,经采购人对其服务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良好,双方可协商进行次年合同续签,最多可续签2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神木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运营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赋码清晰可查)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或开户许可证;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6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8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以上3.1-3.7条款的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1月12日 至 2025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00 (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