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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办公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1

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办公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办公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编号:AYLYZB-2025-9-1)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购置办公设备及配件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YLYZB-2025-9-1

三、项目预算金额:39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数量:台式机独立显卡70块;台式机内存80条;口腔医用台式主机32台、口腔医用液晶显示器32台;宣传科视频剪辑台式主机7台、宣传科视频剪辑液晶显示器7台;

2.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层次:国产

5.质量标准:合格

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近3年度内(任意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①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解密投标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工作日8:00-12:00,14:00-17:30)期间报名。

3.1.1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及领取方式:网上电子邮件报名领取。将报名资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发送成功后,请致电至代理公司方可进行后续工作,如未按照上述的要求操作,出现问题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3.1.2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3.2、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响应文件》开启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的、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响应,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七、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