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吉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勘察设计项目劳务服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勘察设计项目劳务服务,招标人为吉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关于吉林省“一廊双通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方案及资金安排的意见》(交办规划函(2025)1242号)等文件,结合吉林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实际,配合设计院开展数字底座、数字治超等2个项目及“一张网”出行服务、公路网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提升、车路云协同应用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方案审查、审批、设后服务等相关工作。
2.2招标范围:
(1)LW01标段:协助设计院开展数字底座和数字治超工程相关工作,主要包括:系统及用户单位的深化调研、治超项目所有站点现场踏勘工作、外省数字底座技术资料整理总结、部省数据对接需求和技术要求梳理、技术方案和图纸咨询审核、部省交流及技术研讨等相关技术支持、可研报告编制(数字底座)、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设后服务。
(2)LWO2标段:协助设计院开展“一张网”出行服务、公路网运行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提升、车路云协同应用建设工程相关工作,主要包括:调研资源利旧情况、系统及用户需求、车路云产业和应用场景、出行服务、信息系统建设、数据资源等情况,包括已建吉林省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网站(PC端)、96122呼叫系统、“吉行高速”APP和小程序、高速公路运行监测平台、普通公路网运行监测与综合管理系统等,研究出行服务路径、网络和部署方案,部省数据对接需求和技术要求梳理,编制技术方案,完成相关图纸咨询审核、可研报告编制(“一张网”出行服务)、施工图设计(含预算)、工程量清单编制及设后服务、工程对应的体制机制创新相关内容。
2.3技术标准:
服务成果符合国家、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吉林省相关规定,符合项目建设单位要求,通过上级管理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并满足批复要求。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通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及业绩最低要求:
3.1.1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1.2业绩最低要求:2022年1月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省部(直辖市)级交通运输相关信息化或数字化转型升级相关设计项目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最低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交通运输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
(3)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com邮箱,邮件发出后请告知招标代理机构,以便核查资料的完整性,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提交资料无误后,将缴纳招标文件费用账户告知投标人,收到文件费用后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