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SZC-2025-141)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承德市,平泉县
一、招标条件
本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000万元,招标人为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行贿受贿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参与。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授权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9时0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1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承德平泉市
2.3交货期:按甲方要求:
2.4质量要求:合格
2.5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6招标范围:承德清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泥处理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设备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无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行贿受贿问题发生的诉讼案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产品销售代理商均可参与。招标代理单位只接受生产厂家的一份授权书。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每日上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
休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