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零星工程修缮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受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的委托,对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零星工程修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现欢迎有实力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零星工程修缮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HNCW2025-031
2.3招标范围:选取3家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对平顶山市第二高级中学单次采购5万元(含5万元)以下零星修缮工程进行施工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期限:一年(一年服务期满后,依据实际服务情况可续签一年合同)。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和质量安全事故(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6、投标人须提供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上述信用信息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进行查询,若未按要求提供或有不良记录,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提供资料真实有效承诺书(承诺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保留查询及考察的权利,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同时上报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5年11月13 日至 2025年11 月19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
4.2、报名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并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上述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原件复印件壹套,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