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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智能电池类)设备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5-11-12 浏览次数:4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智能电池类)设备采购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智能电池类)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5.3万元,招标人为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853,0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校区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智能电池类)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理T大学珠海校X低空载运装备能源交通融合创新平台(智能电池类)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有依认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按评比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按评比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响应文件按评比文件附件格式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响应文件中提供《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本项无需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响应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供应商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供应商满足上述要求;供应商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供应商不满足要求。)。

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分支机构响应。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1日10时00分

七、其他

(一)交货期:电化学工作站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其他设备的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并安装完毕。

(二)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邮箱获取售价(元):3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