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连江县总医院病房改造及能力提升项目——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4,906,500.00元
采购包1(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采购包预算金额: 53,343,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3,343,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6010302-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病房物联网能力提升、信息化建设部分
1(项)
否
以患者为中心,以需求为导向,以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为基础,构建设一个开放的、多系统集成的、能支持与医院之外的卫生数字化体系进行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的综合系统,优化医疗业务的数字化流程,实现临床服务“智慧化”,完善医院运营信息系统,实现医院管理“科学化”。
53,343,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采购包2(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 520,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520,900.00元
投标保证金: 5,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C16050000-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项目监理费用
1(项)
否
监理单位对项目进度、安全生产等进行检查并协助验收。
520,9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采购包3(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41,7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41,700.00元
投标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3-1
C16060000-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项)
否
按照要求对项目进行系统测试与安全测评、密码测评。
1,041,700.0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本采购包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采购包3: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采购包3: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允许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格式详见第七章《电子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该协议书须明确约定:①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应承担的工作和义务。②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的合同金额占比。③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联合体只能确定由其中一方的条件参与商务部分的评分,以联合体确定的其中一方具备的商务条件作为评审依据。④联合体各成员对本采购包项下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法律责任。⑤该协议书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⑥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采购包中参与投标响应,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的投标响应,联合体各方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方的投标或者响应均无效;联合体各方又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采购包投标响应的,相关联合体投标均无效。(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要各自提供资格证明材料,联合体各方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彩色扫描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投标人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应对各自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的联合体协议的纸质原件彩色扫描件,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纸质响应文件副本(若有)附联合体协议复印件。(7)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11-12 至 2025-11-1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