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6-ZB2025002T)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2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响应;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时00分;
七、其他
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0736-ZB2025002T
1.2项目名称: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1.3采购需求:采购3家会计师事务所,对长春汽车城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提供鉴证服务、咨询服务等
1.4合同履行期限:5年。
1.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根据以下内容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
(1)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2)具有良好的职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审计工作任务,在近三年内审计工作中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审计风险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能够保守被审计机构的商业秘密,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
(5)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近3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业务等行政处罚;
②近3年内被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给予警告两次以上;
③近3年内负责审计的金融企业存在重大资产损失、重大财务造假行为、金融企业或其负责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已发现但未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相关规定履行关注、识别、评价等审计程序或按上述规定履行向金融企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同级财政部门、金融监管部门报告的;
④财政部、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其不适合承担企业审计工作。
(6)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2.2.2投标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2.2.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个与本项目类似案例(提供合同扫描件,以签署时间为准)。
2.2.4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对应网站截图。
3.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12日08点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6点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邮件)购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告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注:邮件中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未领购采购文件的,不得参加响应;
3.3售价:每标段500.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