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西山区48号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山水锦园)破产重整项目审计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对“昆明市西山区48号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山水锦园)破产重整项目审计服务(二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人为云南锦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昆明市西山区48号片区棚户改造项目(山水锦园)破产重整项目审计服务(二次)
1.2项目编号:YNZY-2025-084
1.3项目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马街街道办事处张峰社区。
1.4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A1-1地块土地面积:21603.65m2,建筑面积约为205190.01m2,其中包括地上建筑面积166348.11m2,地下建筑面积38841.9m2;A2-1地块土地面积:41933.31m2,建筑面积约为248640.05m2,其中包括住宅建筑面积为246142.05m2,幼儿园建筑面积2498.00m2,车位数为2116个。投资金额约9.07亿元。
1.5采购范围:依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和采购人提供的相关资料,按采购人要求,遵循适用原则,运用科学方法,针对性的提供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日常收支审计、共益债审核、破产重整报告审核及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具体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1.6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本项目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并在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响应采购人要求。
1.7质量要求:审计服务工作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云南省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完成审计工作,全面履行《委托合同》及服务承诺。审计成果文件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公正,出具资料完整、清晰有据,真实准确,符合有关规范、标准、规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1.8最高限价:按照<《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2〕4号)>收费。
1.9工程计费基数:约9亿元。
2.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具有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2磋商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2.3磋商申请人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溢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情况说明)。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24年6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提供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应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
2.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指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无因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被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列入黑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申请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未在全国范围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2.6企业资质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如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分支机构须获得总所授权(授权书中须由总所承诺承担执业责任,不接受总所及其分支机构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磋商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7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取得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提供有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有社保部门或机构的盖章(包括电子印章)。
2.8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磋商申请人及其企业法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限制消费人员(评审时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0磋商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2)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3)与本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5年11月13日上午09时00分起至2025年11月19日下午17时0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指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3.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
4.申请文件的递交
4.1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前。
4.2递交及磋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 机:18618387645
邮 箱:bjgxj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