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中心医院排污监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2025-11-12
项目概况:
受洛阳市中心医院的委托,对洛阳市中心医院排污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积极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DZB-2025-ZB07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中心医院排污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320000.00元
最高限价:320000.00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1洛阳市中心医院排污监测服务项目320000.00 3200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排污监测服务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3、服务期:3年
5.4、项目地点:洛阳市中心医院西工院区(主院区、南门诊楼)(洛阳市西工区中州中路288号),洛阳市中心医院万安院区(伊川县彭婆镇磨洼村以西、赵沟村以东区域),洛阳市中心医院伊滨院区(伊滨区提驾庄街与吉庆路东北角);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至服务期结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3、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已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每日8:30-12:00,13: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①现场获取:领取时需携带“申请人资格要求中3.1项”资料,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审查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②邮箱获取: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XX项目报名资料+XX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核。
3.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售价500元/份,(报名成功后以转账的方式缴纳)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12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