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 2025-11-12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HZB-20250410;
2.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投资:666834.89元;
最高限价:666834.89元;
序号 | 包号 | 标的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改造项目 | 666834.89 | 666834.89 |
5、采购需求
5.1采购内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改造(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5.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5.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规范要求;
5.4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5.5建设地点: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5.6质保期:验收合格后2年。
6、标段化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合同履行期限:同质保期。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一年的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如享有免税政策的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须提供自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项目经理及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算);
(3)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查询内容相关网页截图,此网页截图仅为评审时参考依据,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体评审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4)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同一合同项目最多有一家子公司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3:30-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采取电子邮件发售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获取文件所需资料发送至电子邮箱,命名主题(xx公司-xx项目名称-获取文件资料),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仅用于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标包,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25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4.执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购(2022)5号);
5.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6.《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本项目代理服务费参考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中的取费标准优惠20%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元的按照3000元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