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KCFW-2025-10282
1.磋商条件
本项目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服务已由集团相关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择优选定成交人。特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服务。
2.2项目概况:为促进企业经营决策的科学化,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强化内部管理,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为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接控股公司进行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并出具财务年报审计报告。招标规模:330000.00元(大写:参拾叁万元整)。
2.3采购范围:(1)完成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间接控股公司2025年度财务年报审计工作,并出具财务年报审计报告。涉及审计对象共计30家公司,具体为:一级公司1家:寻甸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二级公司6家(寻甸城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云南龙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寻甸城乡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寻甸城乡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寻甸城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寻甸城乡科技创新有限责任公司)、三级公司16家(云南骁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寻甸城乡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天生桥国际物流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寻甸城乡供应链公司、寻甸城投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云南雨露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寻甸城乡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寻甸城乡水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云南倘甸昆钢水泥有限公司、昆明誉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昆明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寻甸凤梧城镇开发有限公司、寻甸凤梧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寻甸城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寻甸城投置业管理有限公司、寻甸县域公共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家直接控股公司:寻甸泓升置业有限公司,6家间接控股公司(寻甸县同心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寻甸县鑫龙建材有限公司、寻甸群羽矿业有限公司、昆明誉升砂石料有限公司、昆明誉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寻甸乡投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除上述公司之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如有);此外,还包括城投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审计报告需为所有单体公司分别一个,整体汇总合并一个、二级公司各个板块合并一个)。
(2)对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审计意见,并针对所发现问题提交正式管理建议书。
(3)针对审计结果与财务人员充分沟通交流,涉及最新准则,进行简单培训。
(4)其他与财务相关的工作,具体工作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寻甸县。
2.5服务期限要求: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内完成财务年报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2.6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云南省和昆明市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对结果报告的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对审计服务的全过程严格保密。讲究原则、独立工作,不受外在因素影响。
2.7标段划分:本次磋商只设一个标段。
2.8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9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3.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磋商申请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会计师事务所若为分支机构(分所)且非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除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还需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2资质证书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会计师证书(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项目负责人须为磋商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能提供在磋商申请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参保证明。
3.4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2022年至2024年中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或损益表,下同)】【注:磋商申请人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或由磋商申请人自行出具的财务情况说明书。
3.5企业信誉要求: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2022年-2024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附承诺书;
(2)磋商申请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内”;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内;磋商申请人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活动,否则否决其磋商资格。
3.6磋商申请人承诺要求:拟派项目人员不更换承诺书、磋商申请人承诺书。
3.7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磋商,否则其磋商申请文件按无效处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5年11月12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按以下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平台完成信息注册,网上获取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
4.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磋商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14时00分。
5.2递交地点:网上递交网址为平台,磋商申请人须在磋商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申请文件的上传。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