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万豪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精开荒、除甲醛及开业前保安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CZX-CCF-25100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万豪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精开荒、除甲醛及开业前保安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0162万元,招标人为长春万豪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长春万豪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精开荒、除甲醛及开业前保安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万豪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精开荒、除甲醛及开业前保安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万豪嘉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精开荒、除甲醛及开业前保安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要求本项目相适应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人员、设备、资金、经验等方面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加盖公章);提供近三年(2022-2024)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企业提供当年验资报告或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3日09:0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6: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09: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15600047262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