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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资格供应商遴选项目

发布日期:25-11-13 浏览次数:2

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资格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FW2025-009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资格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第二包段折扣率不得低于2%,剩余包段折扣率不得低于3%,招标人为河南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供应商避选项目。其中:第一包段避选3家大米类供货商;第二包段遴选3家面粉类供货商;第三包段遴选3家

食用油类供货商;第四包段遵选3家猪肉类供货商;第五包段遴选4家鸡鸭肉、牛羊肉类供货商;第六包段遴选4家速冻、水

产鱼类供货商:第七包段遵选4家果蔬、豆芽类供货商:第八包段避选3家禽蛋类供货商:

第九包段遴选3家干货调料、杂粮类供货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9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米类;(002)面粉类;(003)食用油类;(004)猪肉类;(005)鸡鸭肉、牛羊

肉类;(006)速冻、水产鱼类;(007)果蔬、豆芽类;(008)禽蛋类;(009)干货调料、杂

粮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米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2面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3食用油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4猪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5鸡鸭肉、牛羊肉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5包段:鸡鸭肉、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6速冻、水产鱼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6包段:速冻、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

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7果蔬、豆芽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7包段:果蔬、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8禽蛋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8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

(009干货调料、杂粮类)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第9包段:干货调料、杂粮类供应商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截图);;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1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7日18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FW2025-0092;

2、项目名称: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资格供应商遴选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最高限价(折扣率):第二包段折扣率不得低于2%,剩余包段折扣率不得低于3%。投标报价(折扣率)低于控制价(折扣率)的投标将不被接受;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河南科技大学饮食原材料供应商遴选项目。其中:第一包段遴选3家大米类供货商;第二包段遴选3家面粉类供货商;第三包段遴选3家食用油类供货商;第四包段遴选3家猪肉类供货商第五包段遴选4家鸡鸭肉、牛羊肉类供货商第六包段遵选4家速冻、水产鱼类供货商第七包段遴选4家果蔬、豆芽类供货商第八包段遴选3家禽蛋类供货商;第九包段遴选3家干货调料、杂粮类供货商;

2)服务地点:河南科技大学西苑校区、开元校区;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服务期(供货期):2026年3月1日起至2027年2月28日(期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动态管理);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6)包段划分:本次采购共九个包段,其中:

第一包段:大米类;


第二包段:面粉类;


第三包段:食用油类;


第四包段:猪肉类;


第五包段:鸡鸭肉、牛羊肉类;


第六包段:速冻、水产鱼类;


第七包段:果蔬、豆芽类;


第八包段:禽蛋类;


第九包段:干货调料、杂粮类;


供应商可投任意一个或多个包段,但一家供应商最多可以中标两个包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供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第1包段:大米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2包段面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3包段食用油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4包段猪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定点屠宰证(供

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

第5包段:鸡鸭肉、牛羊肉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

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生产厂商的);第6包段速冻、水产鱼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第7包段果蔬、豆芽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8包段禽蛋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为经销商时须提供

生产厂商的);

第9包段:干货调料、杂粮类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食品经营(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各包段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原件或清晰可辨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①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

②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③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本项目供应商必须实行直接供应,不得转包、分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

截图);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5年11月11日至2025年11月17日(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企业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3.售价:招标文件200元人民币/份。

四、投标截止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时间:2025年12月0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 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1302123488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