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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25-11-13 浏览次数: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编号:YC25448018(CGQ))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郑州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及调料等)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及调料等)采购项

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食堂食品原材料(米面油及调料等)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准入制,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2)供应商如为生产企业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个体工商户),并承诺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承诺书格式自拟);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结束后,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同汇总资料留档保存);(4)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中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同汇总资料留档保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11月1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1)线上获取磋商文件: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发送到邮箱后并和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确定资料发送成功(邮件主题请写明项目名称)。资料审核成功后缴纳文件费,文件费缴纳完成后代理公司在邮箱回复磋商文件。(2)现场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供应商携带【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及联系方式(含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至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4日14时00分

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谷工

手  机:156-0004-7262

邮箱:guox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