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洪汝河治理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淮滨县洪汝河治理工程建设指挥部的委托,就“淮滨县洪汝河治理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DZBFW-2025-271
2、项目名称:淮滨县洪汝河治理工程移民安置验收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460640.00元;最高限价:146064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细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1.采购内容:(1)协助移民实施机构编制移民安置验收工作计划;协助移民实施机构编制本工程征迁安置工作报告;指导县(市、区)自验、初验,协助终验;指导相关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协助移民实施机构完成档案验收工作;核查各有关单位编写的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相关文件,并开展验收工作的咨询服务。(2)协助移民实施机构完成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省级终验和市级初验。(3)负责并承担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会议中产生的专家咨询费、会议场地费用、会议资料费用。(4)协助移民实施机构完成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的一户一档调查工作。
5.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淮滨县洪汝河治理工程竣工移民安置终验通过止
5.3.质量要求:合格,即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符合采购人要求;
5.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对该项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6月0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对该项内容进行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和豫财购【2016】15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的网站打印扫描件,查询截止时点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三、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1月17日—2025年11月21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3、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均出示原件,留彩色复印件,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每页均须加盖企业公章)留存1份。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资格由评委在评标现场做最终认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
四、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1.时间: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有关信息
1.时间: 2025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