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茶艺实训室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茶艺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B(JL)-2025-026;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茶艺实训室建设项目;
1.3采购需求:茶艺实训室,详细磋商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
1.4交货地点:长春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长春市经开区珠海路939号,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完成(如遇特殊情况按采购人要求);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合格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7最高投标限价(预算金额):47万元;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
2.6在近三年(2022年至今)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0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方式:将提供以下资料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后保存为PDF格式(文件命名格式为公司名称),以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代理机构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经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方可获取磋商文件,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开户证明或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派授权代理人办理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3.4售价:3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启时间:2025年11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刘经理
手 机:13021234884
邮箱:gxzbliu@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