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东莞市人民医院流式细胞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受东莞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人民医院流式细胞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ZB20253593
2.项目名称:东莞市人民医院流式细胞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324,000.00元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项目内容及需求(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号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包1东莞市人民医院流式细胞仪维保服务采购项目1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指南)。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册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指南)。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或提供《资格条件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指南)。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按《资格文件声明函》提供承诺(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编制指南)。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rww.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文件声明函”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2.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1日,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价格:200元/套,售后不退。
4.所需材料: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及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00~14:30。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4:30。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13521355589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