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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信号源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5-11-16 浏览次数:3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信号源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编号:TC

2.项目信息:信号源1套,本项目包括信号源的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保期内相关服务内容。投标人必须针对整个项目进行投标,仅针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投标将被拒绝。


3.最高限价:人民币270万元(含税)


4.交货时间(交付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送至交付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 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并加盖公章或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 (2022)3号) 执行))。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资格声明函》)。5.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工程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承建。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8%,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5.3.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5.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时间:2025年11月12日至2025年11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