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新圩港码头有限公司103堆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南京地铁1号线通信信号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由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南京地铁1号线通信信号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项目审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字〔2025〕1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政府投资):40.00%;国有(非政府投资):6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线路复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京市2.2招标范围:南京地铁1号线管界内的全部线路(包含停车场及车辆段)进行线路复测、拟合计算轨道线路现状数据,计算并形成专业图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曲线、竖曲线、坡度、变坡点、各类设备运营里程复核(道岔、警冲标、站中心)、各类道床分界里程等。2.3计划工期:1095日历天2.4合同估算价:5,734,144.5元2.5工程规模:南京地铁1号线管界内的全部线路(包含停车场及车辆段)进行线路复测、拟合计算轨道线路现状数据,计算并形成专业图纸。2.6工程类型:城市轨道/3.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资质甲级(含工程测量);③甲级测绘资质(工程测量)。
3.业绩要求: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指牵头方)具有2020年10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50万元的轨道交通工程测量类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1)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以下承诺书: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④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不超过2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①联合体各方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方,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⑤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12-04 09:30: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