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飞灰填埋场模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飞灰填埋场模袋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环保能源(江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江阴市月城镇环山路18 号。
2.2 项目规模:飞灰填埋场一二三期75 万立方,四期10 万立方。
2.3 交货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2.4 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采购型号分别为(大号18 米*10 米、中号18 米*7.3 米、小号10 米*3.5 米)三种,需求量大号模袋约72个,中号模袋约252 个,小号模袋约180 个,送货周期为每月一次,具体采购数量由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前7 天向中标单位发出通知,中标单位在一周(7 天)时间内,将指定数量的复核质量要求的合同标的送至现场。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 个同类型货物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上合同业绩清单。
3.4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 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6)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2025 年11 月19 日14时(北京时间,下同)前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 年12 月4 日14 时(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