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溪街道2025年第三批、古柏街道2025年第二批居民小区智慧物业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淳溪街道2025年第三批、古柏街道2025年第二批居民小区智慧物业升级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招标人招标编号:JS2。
3、招标概述:本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为招标人自主招标。依据招标人的采购管理制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招标采购。
4、包件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件。
5、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1500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和超过分项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内容:淳溪街道及古柏街道2025年第三批居民小区智慧物业升级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
8、服务范围:本次淳溪街道2025年第三批、古柏街道2025年第二批居民小区智慧物业升级改造项目分为两个区域。
区域一:淳溪街道2025年第三批居民小区智慧物业升级改造项目,包括高淳区淳溪街道80个小区,具体为宝棠府、景桥茗苑、固城湖佳苑、星河湾、金淳花园、大湖美锦、舜天南郡、湖滨一品、依水佳苑、苏宁雅居、玲珑湾、固城湖花园、圣地华府、石臼湖花苑、凯金世家、和悦澜庭、金地华城、金地康城、天淳江南、万福城、栖凤花园、华地嘉园、鑫怡园、奕淳绿园、锦颂华府、富鑫花园、名仕居、凯悦花园、朝阳花园、富康花园、天韵华府、朝悦府、御沁园、筑城村、青龙门片区、崇仁街片区、温州商贸城、圣地苑、官溪路片区、明丰文化苑、银达新天地、康桥家园、富丽花园、北岭雅居、怡城花园、康乐新村、褒贬街片区、金陵春苑、银林路1号、镇兴大厦、镇兴路89号1幢、兰庭花园、城市花园、牡丹园、栗园社区、银庭馨苑、印宸府、淳安社区居民片区、天泰雅居、书苑小区、凤岭山庄、丹凤雅苑、世纪花园、江山嘉园、璟和府、北漪园东园、金陵铭座、吴家小区、学府花园、中杭国际、华宸府、凯金广场、阳光花园、官溪园、文昌巷、美临香逸、金地名邸、大丰景苑A区、孔雀城、浅水湾。采购内容包含智慧物业升级改造所需的硬件设备,如监控摄像机、硬盘录像机、显示器、管理电脑、机柜、交换机、防水箱、道闸、控制机、电动车车棚、室外路灯、挡水板、排水泵、防火门、消防系统套件等硬件设备。
区域二:高淳区古柏街道9个小区,具体为桃园雅居一期ABC区、桃园雅居二期、桃园雅居三期、花样年花郡、万悦城、万悦城5号公寓、游山路A区、游山路BC区、朝凤嘉园。采购内容包含智慧物业升级改造所需的硬件设备,如摄像机、硬盘录像机、监控显示屏、户外全彩屏、交换机、监控显示屏、电动车车棚、电动栅栏门、道闸、控制机、管理电脑、备用电源UPS、应急照明、消防设备、应急救护套装等硬件设备。
9、本项目推荐二名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区域一,排名第二的中标区域二(注:排名前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财务报告须明确体现经审计;若投标人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仅需提供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供免税及不需缴纳社保的文件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
4、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承担过类似建筑或小区智能化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提供项目期间任意一张发票原件扫描件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截图(发票开具日期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前),若合同原件扫描件无法体现上述服务内容的,可以提供其他佐证材料;若合同中出现多处时间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7、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以上信息网站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截图如不符合要求,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投标人须承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相同;
(2)双方法人谈判代表或财务人员存在重合;
(3)双方实际办公地址相同;
(4)一方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
(5)双方共同具有一名(含)以上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6)双方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等利益关系。
9、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0、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1、投标人在报名截止之日止,存在以下情形的:处于建设银行系统内禁用或退出期内以及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暂停合作期内;因围标串标、虚假投标处于建行系统内暂停合作期内;在建行系统内被给予“警示谈话”、“取消候选资格”、“削减供应份额”、“审慎选取”、“暂停合作”轻微违规行为处理的次数超过3次;均不允许准入。(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2、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13、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形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围标串标”等情形),被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给予行政处罚的,不允许准入。(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1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其知识产权,或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建设银行所要求的全部责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双休、节假日除外)。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