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振动监测系统和鼓风监测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信息服务费(元)
DNYZC-2025-1 1-14-016-02
65-2 振动监测系统和鼓风监测系统
招标范围哈锅胡集电厂8 号机改造深调优化风粉小机气源等综合改造项目振动监测系统和鼓风监测系统的功能、结构、性能、制造(含现场制作设备)、供货、运输、调试、消缺、考核验收、相关试验、培训等。(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工期设备图、系统图在合同签订后10 日内交付;
合同签订后15 日内,项目所需主要供货设备到厂;合同签订后45 日内,完成设备整体调试;
合同签订后50 日内,完成振动监测系统和鼓风监测系统验收。
(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胡集镇滨州绿能热电有限公司(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1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资质条件
65-2 振动监测系统和鼓风监
测系统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 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7)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业绩要求:5 年内(2020 年10 月1 日起至截开标之日)具有至少2 个燃煤发电厂振动监测系统或鼓风监测系统相关供货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等);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标段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11 月14 日至2025 年11 月20 日22:00。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